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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家本废除凌迟

1999-05-2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姚志卫

凌迟是封建年代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,大约始于五代时期。

沈家本(1840-1913),归安(今湖州)人,光绪九年(1882)考取进士。曾任天津、保定知府,后任刑部侍郎、修订法律大臣、大理寺正卿等职,考察过欧美法律。光绪31年(1905)奉朝廷命,主持修改法律,提出了废除凌迟、戮尸、枭首等不人道刑罚的主张。

早在同治五年(1866),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已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(相当于今之外交部)建议停止凌迟刑罚。经朝廷内部的激烈争论,结果只许由洋人交来的犯人免用凌迟。

此时,沈家本旧事重提,经过他利弊得失的阐述,终于获得清廷的批准。从此在我国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凌迟、戮尸、枭首等残酷刑罚才从法律上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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